孕妇肺栓塞治疗需以快速诊断、紧急干预为核心,兼顾母胎安全。孕妇因血液高凝状态、子宫压迫静脉等生理特点,肺栓塞风险较非孕人群显著升高,早期识别与规范治疗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约3%-5%)及胎儿不良结局(如早产、低体重儿)。

一、诊断与评估
1. 症状识别:孕妇突发不明原因呼吸困难、胸痛、咯血、晕厥或血压下降时,需结合D-二聚体、超声心动图等检查排除妊娠生理性变化。D-二聚体因妊娠会生理性升高至正常非孕水平的5-10倍,单独阳性需结合临床风险评分(如Wells评分)综合判断。
2. 影像诊断:CT肺动脉造影(CTPA)为确诊金标准,妊娠中晚期可在铅防护下进行,胎儿接受辐射剂量<0.01mSv,低于致畸阈值;无辐射需求时可选择心脏超声(评估右心功能不全)或磁共振肺动脉成像(MRI)。
二、治疗核心原则
1. 抗凝优先:肺栓塞孕妇需立即启动抗凝治疗,避免血栓扩大或新发血栓,同时降低出血风险。首选低分子肝素(LMWH),其胎儿通过量<1%,抗Xa因子活性监测可调整剂量。普通肝素(UFH)适用于肾功能不全或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HIT)患者,需静脉给药并监测APTT。
2. 妊娠各期用药差异:妊娠早期(1-12周)禁用华法林,可增加致畸风险;妊娠中晚期(13周后)若胎儿稳定,华法林可作为替代方案,需维持INR 2.0-3.0;产后2周内若血栓未复发,可停用LMWH。
三、非药物干预措施
1. 基础支持:绝对卧床期间抬高床头30°以减轻右心负荷,持续鼻导管吸氧(2-3L/min)维持血氧饱和度>95%,胸痛时可给予对乙酰氨基酚(妊娠全期安全)。
2. 预防血栓复发:无禁忌证者产后6小时内开始踝泵运动,3-5天内逐步增加活动量;合并遗传性血栓倾向(如因子V Leiden突变)者,产后需延长抗凝至产后6周。
四、高危情况处理
1.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多学科协作(产科、心血管科),优先选择经导管肺动脉血栓摘除术(PTE)或介入下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避免全身溶栓药物(如rt-PA)对胎儿的潜在影响。
2. 抗凝监测:治疗期间每24-48小时监测血小板计数(警惕HIT),每周复查抗Xa因子活性调整LMWH剂量,产后1周内需超声评估下肢深静脉血栓残留情况。
五、特殊人群管理
1. 高龄孕妇(≥35岁):血栓风险随年龄增加,建议孕前评估血栓风险评分(如ISTH评分),妊娠后提前3个月启动预防性抗凝。
2. 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糖尿病孕妇需控制空腹血糖<5.6mmol/L,血压≥140/90mmHg时需谨慎使用LMWH(可能增加胎盘血流阻力),优先选择普通肝素。
六、治疗后随访
产后需继续LMWH抗凝至产后6周,母乳喂养期间无需中断;6周后评估血栓复发风险,高风险者(如恶性肿瘤、抗磷脂综合征)需长期抗凝。定期产检监测胎儿生长发育,避免因抗凝药物导致胎儿出血或早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