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药物治疗需根据发作类型、患者个体情况(如年龄、肝肾功能、合并疾病)选择,常用药物包括丙戊酸钠、卡马西平、左乙拉西坦等,需长期规范服用以控制发作频率。
一、部分性发作(含单纯/复杂部分性发作)
适用药物:卡马西平、奥卡西平、托吡酯。这些药物对部分性发作的神经电活动异常有针对性抑制作用,临床验证有效率较高。
特殊考量:老年患者需注意肝肾功能对药物代谢的影响,女性患者月经周期可能影响药物血药浓度,需定期监测。
二、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适用药物:丙戊酸钠、苯妥英钠、左乙拉西坦。其中丙戊酸钠为广谱抗癫痫药,对全面性发作控制效果明确,需避免与其他肝毒性药物联用。
注意事项: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者慎用苯妥英钠,孕妇需在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使用,避免致畸风险。
三、失神发作(儿童常见)
适用药物:乙琥胺、丙戊酸钠。乙琥胺对失神发作疗效确切,丙戊酸钠可同时控制多种发作类型,但需警惕低龄儿童长期使用可能的认知影响。
干预建议:优先非药物干预如生酮饮食,若需用药,需定期监测脑电图及发育指标,避免突然停药导致发作加重。
四、特殊人群用药提示
儿童:避免使用苯巴比妥等可能影响注意力的药物,6岁以下患者优先选择左乙拉西坦等安全性较高的药物,定期评估认知发育。
老年人:慎用经肾脏排泄为主的药物,如苯妥英钠,建议从低剂量起始,监测肾功能及药物相互作用。
孕妇:丙戊酸钠可能增加胎儿神经管畸形风险,优先选择拉莫三嗪,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孕期避免自行停药。
五、长期治疗原则
个体化方案:需根据发作频率、药物耐受性调整方案,避免单一药物过量或联合用药导致副作用叠加。
用药规范:严格遵循“小剂量起始、缓慢加量、长期维持”原则,突然停药可能诱发癫痫持续状态,需提前3个月逐步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