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症是儿童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平均水平的2个标准差(或第3百分位以下),主要原因包括遗传因素、生长激素分泌不足、慢性疾病影响、青春期发育延迟及甲状腺功能异常等。

一、生长激素缺乏与分泌不足:生长激素缺乏与分泌不足是因垂体合成、分泌生长激素不足导致,分为特发性(原因不明)和器质性病变(如垂体肿瘤)。此类矮小症患儿生长速度显著缓慢,骨龄常落后2年以上,常见于3-5岁起病的儿童。治疗需在骨骺闭合前启动,以重组人生长激素替代治疗为主,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身高、骨龄及甲状腺功能。
二、特发性矮小:特发性矮小是排除其他明确病因后的矮小,占比约30%-50%,与遗传因素(如家族性矮小)密切相关,患儿无慢性疾病或内分泌异常。需定期监测生长曲线(每3-6个月一次),观察生长速度是否持续减慢。优先通过营养(每日蛋白质摄入≥1.5g/kg)、纵向运动(如跳绳、游泳)及8-10小时/天睡眠等非药物干预改善生长。
三、慢性疾病或营养相关因素:慢性疾病如慢性肾病、心肺疾病或长期营养不良可导致矮小,慢性疾病通过炎症反应抑制生长激素作用,营养不良则影响骨骼发育。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因追赶生长不足更易发生矮小。治疗需优先控制原发病,同时补充营养素(如维生素D、钙),改善营养结构。
四、青春期发育延迟及其他疾病因素:体质性青春期发育延迟多见于男孩(14岁后启动青春期)和女孩(13岁后启动),骨龄落后2年以上,青春期前生长速度正常但持续缓慢。需通过骨龄检查(落后<2年者观察)判断是否为生理性延迟。甲状腺功能减退、特纳综合征等也可导致矮小,甲减需检测TSH及T4,及时补充左甲状腺素;特纳综合征则需早期雌激素治疗促进成年身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