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心肌病的治疗需结合心功能状态、症状严重程度及妊娠史综合制定,核心目标是改善心功能、预防并发症,终止妊娠后治疗需持续至心脏结构恢复。
1. 药物治疗:以改善心功能为主,常用利尿剂减轻容量负荷,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受体拮抗剂抑制心肌重构,必要时短期使用正性肌力药物。
2. 终止妊娠:心功能Ⅲ-Ⅳ级或持续恶化者,需在稳定病情后终止妊娠,妊娠晚期应提前干预,产后需严格避孕。
3. 非药物干预:限制液体摄入,低盐饮食,避免劳累及感染,产后需监测心功能,预防血栓形成。
4. 特殊人群注意:有再次妊娠史者需严格避孕,哺乳期女性优先选择对婴儿影响小的药物,高龄产妇需加强多学科协作管理。
温馨提示:患者应保持规律作息,避免情绪波动,定期复查心超及心电图,出现胸闷、气短等症状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