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症状主要分为三期,一期(感染后2-4周)生殖器或口腔出现无痛性溃疡(硬下疳),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二期(感染后6-8周)全身皮肤黏膜出现皮疹(斑疹、斑丘疹、鳞屑性皮疹等),伴发热、乏力等非特异性症状,皮疹可蔓延至手掌足底;三期(感染后2-20年)可累及心血管、神经、骨骼等多系统,出现主动脉瘤、脊髓痨等严重并发症。
一期梅毒:感染后2-4周,生殖器或口腔等接触部位出现无痛性溃疡(硬下疳),直径1-2cm,圆形或椭圆形,边缘硬,表面清洁,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不化脓),持续3-8周可自行消退。
二期梅毒:感染后6-8周,全身皮肤黏膜出现皮疹,典型表现为手掌足底铜红色斑疹,伴领圈样脱屑,躯干四肢对称分布,可伴扁平湿疣(肛周或生殖器部位扁平丘疹),同时可能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关节痛等症状,皮疹可反复发作。
三期梅毒(晚期):感染后2-20年,约30%未治疗患者进展至此期,可累及心血管系统(如主动脉炎、主动脉瘤)、神经系统(脊髓痨、麻痹性痴呆)、骨骼肌肉系统(树胶肿、骨膜炎)等,出现严重器官损伤,甚至危及生命。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孕妇感染梅毒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梅毒;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感染后症状可能不典型,易延误诊断;HIV感染者感染梅毒后进展更快,需加强监测与治疗。
治疗原则:首选青霉素类药物(如苄星青霉素),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治疗后定期复查梅毒血清学指标,直至转阴或维持低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