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药(药物流产药物)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周≤49天内,由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服用。药物使用需严格遵循医嘱,不同药物组合及服用流程存在差异,必须在具备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一、药物流产适用条件
需经B超确诊为宫内妊娠,且确认孕周在49天内,无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正常,无严重内外科疾病。
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药物需空腹服用,部分药物需分阶段服用,服药后需密切观察阴道出血及孕囊排出情况,出现大量出血或剧烈腹痛需立即就医。
三、特殊人群提示
肝肾功能不全者、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青光眼患者禁用。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年龄<18岁或>35岁者需额外评估身体状况。
四、术后护理要点
流产后需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避免性生活1个月,遵医嘱复查B超确认流产完全,必要时需进行清宫术。
五、风险与替代方案
药物流产可能存在流产不全、出血时间长等风险,建议优先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的人工流产手术。若对药物流产有疑虑,可与医师充分沟通后选择更安全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