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项目包括早期(孕6-13+6周)、中期(孕14-27+6周)、晚期(孕28周后)三个阶段的检查,涵盖基础健康评估、胎儿发育监测及并发症筛查,具体项目随孕周推进逐步增加。
一、早期产检
包括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以及NT超声(孕11-13+6周),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和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
二、中期产检
重点为唐氏综合征筛查(孕15-20+6周),可选择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适用于高龄、高风险孕妇),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三、晚期产检
每2-4周一次,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及胎心监护,孕28-32周完成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37周后增加胎心监护频率,评估分娩时机。
四、特殊情况补充
高龄(≥35岁)或有高危病史者,需增加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强化血压/血糖监测,必要时提前干预。
产检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手段,建议遵循医生指导定期完成,具体项目以医疗机构根据个体情况制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