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需根据孕周、病因及风险分层实施:12周前以预防为先,12-28周以抑制宫缩为核心,28周后需综合评估胎儿成熟度与母体耐受性。
1.早期妊娠(12周前):重点排查染色体异常、内分泌失衡、生殖道感染等病因。确诊先兆流产后,优先卧床休息(避免长期绝对卧床),补充叶酸及维生素E;黄体功能不足者可使用黄体酮类药物支持;甲状腺功能减退者需补充左甲状腺素。
2.中期妊娠(12-28周):以抑制宫缩、延长孕周为目标。非药物干预包括宫颈环扎术(针对宫颈机能不全者)、阴道黄体酮凝胶(有早产史者);宫缩频繁时可使用硫酸镁或钙通道阻滞剂抑制宫缩;合并感染时需抗感染治疗。
3.晚期妊娠(28周后):需权衡母婴获益。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34周前),硫酸镁神经保护;多胎妊娠、前置胎盘等高危者需提前住院;有早产征象时,优先选择地塞米松促肺成熟,避免盲目延长孕周。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需加强超声监测;有高血压、糖尿病者需严格控制基础病;吸烟、酗酒者需强制戒烟戒酒;既往流产史者应提前评估宫颈长度及免疫状态。
核心原则:保胎需个体化,非药物干预为首选,药物使用需严格遵循循证依据,终止妊娠决策需多学科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