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治疗需遵循快速识别、阻断吸收、促进排出、对症支持的原则,同时结合毒物特性选择特异性解毒剂,儿童及特殊人群需额外注意剂量调整。

一、快速识别与初步评估
快速判断:通过毒物接触史(如误服、吸入、皮肤接触)、典型症状(如呕吐、抽搐、意识障碍)及毒物外观(如药瓶标签、呕吐物颜色)初步判断毒物类型。
ABC评估:优先处理气道(保持通畅)、呼吸(吸氧或机械通气)、循环(监测血压心率),儿童需注意误服风险,家长应立即封存可疑毒物供专业人员参考。
二、阻断毒物吸收
催吐与洗胃:口服中毒者若在1小时内且意识清醒,可催吐(儿童需谨慎,避免误吸);6小时内可洗胃(用清水或生理盐水,腐蚀性毒物禁用)。
吸附与导泻:活性炭可吸附未吸收毒物(成人单次50~100g,儿童按体重1g/kg),腐蚀性毒物禁用;导泻用硫酸钠或甘露醇,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三、促进毒物排出
利尿与血液净化:多数毒物可通过尿液排泄,必要时静脉补液(儿童50~100ml/kg);严重中毒(如重金属、甲醇)需行血液透析或血液灌流,需在4~6小时内启动。
特效解毒剂:有机磷中毒用阿托品+解磷定,氰化物中毒用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一氧化碳中毒用高压氧,严禁自行服用特效解毒剂。
四、对症支持治疗
生命体征维持:监测体温、血氧,高热者物理降温,抽搐用苯二氮?类(如地西泮),儿童需控制剂量。
营养与并发症防治:昏迷者鼻饲或静脉营养,预防感染(如肺炎),纠正电解质紊乱(儿童需调整补液配方)。
五、特殊人群处理
儿童与老年人:儿童按体重计算剂量,避免使用成人剂型;老年人注意肝肾功能,优先选择肾毒性小的药物。
孕妇与哺乳期:优先保障母体安全,必要时终止妊娠,哺乳期暂停哺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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