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血糖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方法、特殊情况说明及相关温馨提示。诊断方法有一步法(适用于高危因素孕妇或有条件医疗机构,妊娠2428周及以后直接行75gOGTT,满足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中任何一点即可诊断)和两步法(先查空腹血糖,FPG≥5.1mmol/L直接诊断,FPG<4.4mmol/L暂不行OGTT,FPG在4.45.1mmol/L之间尽早行75gOGTT);特殊情况指首次产检血糖升高达空腹血糖≥7.0mmol/L、糖化血红蛋白≥6.5%、有典型症状且随机血糖≥11.1mmol/L应诊断为孕前糖尿病;温馨提示包括确诊GDM孕妇要密切关注血糖、合理饮食与适当运动,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必要时遵医嘱用胰岛素治疗,产后也要监测血糖并在612周复查。
一、妊娠期糖尿病(GDM)诊断方法及标准
1.一步法:适用于有GDM高危因素的孕妇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妊娠2428周及以后,直接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满足上述任何一点血糖值即可诊断为GDM。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等,更应重视该检查。高龄孕妇(年龄≥35岁)患GDM的风险也相对较高,进行一步法检查可早期发现病情。
2.两步法:第一步,在妊娠2428周首先进行空腹血糖(FPG)检查。若FPG≥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GDM;若FPG<4.4mmol/L,发生GDM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OGTT;若FPG在4.45.1mmol/L之间,应尽早进行75gOGTT。第二步,若第一步FPG检查结果未达到诊断标准,进行75gOGTT,诊断标准同一步法。这种方法可以根据孕妇的初步血糖情况进行分层检查,对于一些血糖情况较好的孕妇可减少不必要的检查。
二、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首次产检时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孕前糖尿病而非GDM:空腹血糖(FPG)≥7.0mmol/L;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
三、温馨提示
1.对于确诊为GDM的孕妇,需要密切关注血糖变化,合理饮食,适当运动。饮食上应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增加膳食纤维的摄入,避免高糖、高脂肪食物。运动可选择散步、孕妇瑜伽等低强度运动,但要避免过度劳累。
2.定期产检,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GDM可能会导致胎儿生长异常,如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等,因此产检时要进行详细的超声检查等评估胎儿状况。
3.若通过饮食和运动无法将血糖控制在理想范围内,可能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孕妇切勿自行用药,以免影响自身和胎儿健康。
4.产后也需要对血糖进行监测,多数GDM患者产后血糖可恢复正常,但仍有部分患者可能发展为2型糖尿病,因此产后612周应进行血糖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