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并非仅后期形成,多数发生在孕早期(前12周),但部分畸形也可能在孕中晚期因环境因素影响而出现。
孕早期是胎儿各器官分化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细胞分裂活跃,若受到遗传因素、药物、病毒感染等影响,易导致器官结构异常,如神经管缺陷、心脏畸形等,这类畸形多在早期形成。此阶段胚胎对致畸因素高度敏感,是畸形预防的关键时期。
孕中晚期胎儿器官已基本形成,但仍可能因持续接触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放射线,或母体合并糖尿病、严重贫血等,导致器官功能异常或形态进一步畸变,如胎儿生长受限伴随的肢体比例异常。不过,中晚期形成的畸形相对较少,且多与环境持续作用相关。临床中,胎儿畸形的发生贯穿孕期,早期为主,中晚期为辅,因此孕期全程都需做好防护,定期产检以尽早发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