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处理首先要明确诊断,通过超声等检查确认。孕周小于28周采用药物引产,大于28周多采用羊膜腔内注射依沙吖啶引产。产后要检查胎盘胎膜,评估护理产妇,特殊人群如高龄、有基础疾病、有不良孕产史的产妇需特殊关注和处理。
一、明确诊断
通过超声等检查明确死胎诊断,超声表现为胎儿心跳消失、胎动停止等。对于不同孕周的死胎,诊断标准有一定差异,如孕20周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即为死胎,通过超声可准确判断胎儿是否存活。
二、引产处理
孕周小于28周:一般可采用药物引产等方式。药物引产常用前列腺素制剂等,通过药物作用引发子宫收缩,促使胎儿及胎盘排出。此阶段胎儿较小,子宫相对较软,引产过程相对较复杂,需密切监测孕妇生命体征及子宫收缩情况等。
孕周大于28周:多采用羊膜腔内注射依沙吖啶等方法引产。依沙吖啶能引起子宫收缩,促使死胎排出。引产过程中要注意观察产程进展,若出现异常情况如宫缩过强、出血等要及时处理。
三、产后处理
胎盘、胎膜检查:对排出的胎盘、胎膜进行仔细检查,查看是否完整,以判断死胎发生的可能原因,如是否存在胎盘异常等情况。
产妇身体评估与护理:对产妇进行全面身体评估,包括子宫复旧情况、阴道出血情况等。给予产妇心理支持,因为死胎对产妇心理打击较大,可能导致产后抑郁等问题,需关注产妇情绪变化,必要时请心理医生协助。对于有高危因素的产妇,如存在凝血功能异常等情况,要加强凝血功能监测及相应处理。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产妇:高龄产妇发生死胎的风险相对较高,在死胎处理过程中,更要密切监测其生命体征及身体恢复情况,因为高龄产妇身体机能相对较弱,术后感染等风险可能更高。要给予更多的关怀和细致护理,帮助其顺利度过产后恢复期。
有基础疾病产妇:如产妇合并心脏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在死胎处理过程中,要格外注意基础疾病的控制。引产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基础疾病相关指标,如血压、心脏功能等,根据基础疾病情况调整引产方案及产后治疗方案,确保产妇生命安全。
有不良孕产史产妇:此类产妇再次面对死胎,心理负担更重,在处理过程中要加强心理疏导,同时在后续检查及再次妊娠准备过程中要更谨慎,详细检查寻找死胎发生的原因,为再次妊娠提供更科学的指导,降低再次发生死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