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的症状及治疗
房颤有心悸、气短、乏力、头晕或晕厥等症状,治疗包括节律控制(药物复律、电复律、导管消融治疗)、心率控制(药物治疗、房室结消融+起搏器植入)和抗凝治疗(根据CHADS-VASc评分选抗凝方案),老年、女性等特殊人群治疗需谨慎,有出血高风险者抗凝要评估收益与风险。
一、房颤的症状
1.心悸:患者常能感觉到心脏跳动明显加快、不规则,这种心悸感可能在活动后或安静时出现,不同患者的感受程度有所差异,部分患者会觉得心脏好像要跳出胸腔,而有些患者可能仅表现为轻微的心慌不适。对于有基础心脏疾病的患者,如本身就有冠心病的房颤患者,心悸可能会更为明显且频繁,因为基础疾病会加重心脏的负担,影响心脏的正常节律。
2.气短:在进行日常活动,像步行、爬楼梯等时,就会感到呼吸急促。这是因为房颤时心脏的泵血功能受到影响,心输出量减少,导致身体各组织器官供血供氧不足,尤其是肺部的气体交换受到影响,从而出现气短症状。老年人由于心肺功能本身相对较弱,所以更容易出现气短的情况,而且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气短可能会逐渐加重。
3.乏力:患者会感觉全身没有力气,活动耐力明显下降。这是由于心脏泵血功能异常,身体得不到充足的血液供应,能量代谢出现障碍所致。长期患有房颤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乏力症状会比较突出,生活自理可能都会受到影响,比如原本能轻松完成的家务劳动,现在却感到力不从心。
4.头晕或晕厥:当房颤导致心室率过快或过慢,或者出现心脏骤停等情况时,会影响脑部的血液供应,从而引起头晕,严重时可能会发生晕厥。有高血压病史的房颤患者,因为血压波动本身就较大,再加上房颤对心脏供血的影响,发生头晕或晕厥的风险相对更高。
二、房颤的治疗
1.节律控制
药物复律:可以使用一些抗心律失常药物来尝试恢复窦性心律,例如胺碘酮等药物,但药物复律有一定的适应证和禁忌证,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比如患者的心脏功能、基础疾病等情况都会影响药物的选择。
电复律:通过电击的方式使心脏恢复窦性心律,适用于药物复律无效或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
导管消融治疗:对于一些频繁发作房颤且药物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可以考虑导管消融治疗,通过导管将异常的电活动病灶消除,从而达到恢复窦性心律的目的。
2.心率控制
药物治疗:使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等)、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等)等药物来控制心室率,使静息时心室率控制在60-80次/分钟,中等运动强度下心室率控制在110次/分钟以下。对于有心力衰竭的房颤患者,可能会选用地高辛等药物来控制心室率,但需要注意地高辛的剂量和患者的肾功能情况。
房室结消融+起搏器植入:对于一些心室率难以控制且药物治疗效果差的患者,可以考虑进行房室结消融,然后植入起搏器来维持心室率的相对稳定。
3.抗凝治疗:房颤患者发生血栓栓塞的风险较高,需要进行抗凝治疗来预防卒中。根据患者的CHADS-VASc评分来决定抗凝方案,评分≥2分的男性患者和≥3分的女性患者通常需要口服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如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等)。华法林需要定期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来调整剂量,而新型口服抗凝药相对使用方便,但也有各自的适应证和禁忌证,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例如,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不适合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而老年患者使用华法林时需要更加密切监测INR,因为老年人的肝肾功能可能有所下降,药物代谢和排泄会受到影响。
特殊人群方面,老年房颤患者由于多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在治疗时需要更加谨慎。比如合并肾功能不全的房颤患者,在选择抗凝药物时要充分考虑药物对肾功能的影响,对于使用华法林的患者,要更频繁地监测INR并调整剂量。女性房颤患者在妊娠、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治疗需要特别注意,妊娠期间使用抗凝药物需要权衡血栓栓塞风险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哺乳期使用抗凝药物也需要考虑药物是否会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有出血高风险的房颤患者在进行抗凝治疗时,要更加严格评估出血风险和抗凝收益,选择合适的抗凝方案,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出血症状,如牙龈出血、皮肤瘀斑、黑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