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需进行一系列检查,早期妊娠检查包括尿妊娠试验和超声检查;孕期常规检查有体格检查(测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甲状腺功能等);孕中期检查有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筛查、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羊水穿刺)和超声大排畸检查;孕晚期检查有胎心监护和超声检查,孕妇应按医生建议按时进行各项检查以确保母婴健康。
一、早期妊娠检查
1.尿妊娠试验:通过检测尿液中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来确定是否怀孕,一般在月经过期一周左右可进行,阳性结果提示怀孕,但需结合超声进一步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对于有月经不规律等情况的女性,可更早检测,但结果可能受检测时间等因素影响。
2.超声检查:经阴道超声可在停经35日时,宫腔内见到圆形或椭圆形妊娠囊;停经6周时,可见到胚芽和原始心管搏动。对于月经周期不规律的女性,可能需要根据末次月经时间适当调整检查时间。超声检查能明确宫内妊娠,排除异位妊娠等异常情况,还可了解孕囊的位置、大小等情况,对于有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表现的孕妇更应及时进行超声检查。
二、孕期常规检查
1.体格检查
体重:整个孕期体重会逐渐增加,一般建议体重增长在11.5-16kg左右,但具体因孕前体重指数(BMI)不同而有所差异。孕前BMI正常(18.5-24.9)的孕妇,孕期体重增长11.5-16kg较为合适;孕前BMI过低(<18.5)的孕妇,孕期体重增长可适当增加至12.5-18kg;孕前BMI过高(≥29.0)的孕妇,孕期体重增长则宜控制在7-11.5kg。体重增长异常可能提示孕妇存在营养过剩或不足等情况,需进行相应调整。
血压:孕期需要密切监测血压,正常血压应低于140/90mmHg。孕期高血压可能会发展为子痫前期等严重并发症,对于有家族高血压病史、肥胖等高危因素的孕妇,更要加强血压监测。
宫高和腹围:通过测量宫高和腹围来估计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不同孕周有相应的宫高和腹围范围,例如孕20周时宫高约在18-20cm,腹围约在90cm左右,但个体差异较大,需结合超声检查等综合判断胎儿生长是否正常。
2.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可了解孕妇是否有贫血等情况。孕期由于血容量增加,孕妇易发生生理性贫血,血红蛋白(Hb)值应≥110g/L。通过血常规检查还能了解白细胞、血小板等指标情况,白细胞在孕期可轻度增加,一般不超过15×10/L,血小板一般无明显变化。对于有贫血家族史或营养不良等情况的孕妇,更要定期检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并处理贫血问题。
尿常规:主要检测尿蛋白、尿糖等指标。尿蛋白阳性可能提示肾脏有病变或子痫前期等情况,尿糖阳性需进一步排查妊娠期糖尿病等。对于有高血压、糖尿病家族史或本身有基础疾病的孕妇,尿常规检查更为重要,应定期进行。
肝肾功能:了解孕妇肝肾功能是否正常,因为孕期孕妇的肝肾功能负担加重。例如肝功能中的转氨酶等指标、肾功能中的肌酐等指标,若出现异常可能会影响孕期的治疗和胎儿的健康,对于有肝肾功能基础疾病的孕妇,需更密切监测。
血糖:包括空腹血糖和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应<5.1mmol/L,OGTT需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低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若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会增加胎儿巨大儿、早产、胎儿畸形等风险,对于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既往有不良妊娠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孕24-28周进行OGTT检查。
甲状腺功能:甲状腺激素对胎儿的生长发育至关重要,尤其是脑发育。孕期应检测促甲状腺激素(TSH)等甲状腺功能指标,若TSH异常,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治疗调整,对于有甲状腺疾病家族史或既往有甲状腺疾病的孕妇,更要重视甲状腺功能检查。
三、孕中期检查
1.唐氏综合征筛查
血清学筛查:一般在孕15-20周进行,通过检测孕妇血清中的甲胎蛋白(AFP)、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等指标,结合孕妇的孕周、年龄、体重等因素,计算胎儿患21-三体、18-三体和神经管缺陷的风险。血清学筛查只是一种风险评估方法,低风险并不代表胎儿一定不患病,高风险也不意味着胎儿一定患病,需要进一步进行确诊检查。
无创产前基因检测(NIPT):对于血清学筛查提示高风险或有其他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考虑进行NIPT,一般在孕12周以后进行,通过检测孕妇外周血中的胎儿游离DNA,筛查常见的三体综合征,其准确性相对较高,但也有一定的假阳性和假阴性率。
羊水穿刺:是诊断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的金标准,一般在孕16-22周进行,通过抽取羊水获取胎儿细胞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等检查,对于血清学筛查高风险或NIPT提示高风险的孕妇,可考虑进行羊水穿刺明确诊断,但羊水穿刺有一定的流产风险(约0.5%-1%),需孕妇充分知情同意。
2.超声大排畸检查:一般在孕20-24周进行,通过超声检查胎儿的各个器官系统,筛查胎儿是否存在结构畸形,如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严重畸形。对于有家族遗传疾病史或之前有过不良妊娠史的孕妇,更要重视大排畸检查,确保胎儿发育正常。
四、孕晚期检查
1.胎心监护:一般从孕32-34周开始,每周进行1-2次胎心监护,通过监测胎儿心率的变化,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安危情况。胎心监护可发现胎儿是否存在缺氧等情况,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的孕妇,胎心监护的频率可能会增加。孕妇在进行胎心监护前可适当进食、休息,保证胎儿处于较好的状态,以便获得准确的检查结果。
2.超声检查:孕晚期超声检查主要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胎位、胎盘位置、羊水量等。通过测量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来评估胎儿的孕周和大小,判断是否符合孕周生长,同时观察胎盘的成熟度,一般胎盘成熟度分为0级、Ⅰ级、Ⅱ级、Ⅲ级,Ⅲ级胎盘提示胎盘功能逐渐老化,可能会影响胎儿的供氧和营养供应。羊水量也需要监测,羊水过多或过少都可能提示胎儿存在异常情况。
总之,怀孕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不同孕周有不同的检查项目,孕妇应按照医生的建议按时进行各项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