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产素用于促进分娩的适应证为孕周达39周以上临产有宫缩乏力或妊娠合并症需终止妊娠时考虑使用,禁忌证包括骨盆胎位异常、胎盘子宫相关情况及宫颈条件不成熟无指征时禁忌,使用中需密切监测宫缩、胎心和产程进展,特殊人群要信任医生综合评估并配合监测评估保持良好心态。
一、催产素用于促进分娩的适应证
1.孕周及临产相关情况:当孕妇孕周达到39周及以上,且出现临产迹象,但存在宫缩乏力导致产程进展缓慢的情况时,可考虑使用催产素。例如,初产妇产程中出现宫缩间隔时间长、宫缩强度弱等宫缩乏力表现,影响产程顺利进展,此时在符合其他使用条件下可能会使用催产素以加强宫缩,推进产程。
2.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相关情况:若孕妇存在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需要及时终止妊娠,如妊娠高血压疾病病情严重需及时终止妊娠,且经评估符合使用催产素条件时,可考虑使用催产素促进分娩。比如重度子痫前期孕妇,为避免病情进一步恶化危及母婴安全,在具备使用催产素指征时会应用该药物来引发宫缩促进分娩。
二、催产素用于促进分娩的禁忌证
1.骨盆及胎位相关情况:当孕妇存在骨盆狭窄、头盆不称时,胎儿无法通过正常产道,此时禁忌使用催产素,因为使用催产素加强宫缩可能会导致子宫破裂等严重后果。另外,胎位异常如横位、严重的臀位异常等情况,也禁忌使用催产素促进分娩,因为异常胎位下使用催产素无法保障分娩安全。
2.胎盘及子宫相关情况: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的孕妇禁忌使用催产素,因为这些情况使用催产素可能会加重胎盘剥离出血等情况,危及母婴生命。此外,有子宫破裂史的孕妇也禁忌使用催产素,防止引发子宫再次破裂。
3.宫颈条件相关情况:宫颈条件不成熟但无医学指征时禁忌使用催产素,因为此时使用催产素可能效果不佳且易引发不良后果。
三、使用催产素促进分娩的监测要点
在使用催产素促进分娩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多项指标。首先要监测宫缩情况,通过宫缩监测仪等设备观察宫缩的频率、强度等,避免出现子宫收缩过强的情况,因为过强宫缩可能导致胎儿窘迫等问题。还要密切监测胎心,胎心变化能反映胎儿在宫内的状况,若出现胎心异常需及时处理。同时要密切监测产程进展,包括宫口扩张情况、胎先露下降情况等,以便及时调整催产素使用方案或采取其他分娩干预措施,保障母婴安全。
四、特殊人群(孕妇)的温馨提示
孕妇在考虑是否使用催产素促进分娩时,应充分信任医生的综合评估。医生会全面考虑孕妇的年龄、孕周、胎儿状况、既往病史等多方面因素。例如,对于有过剖宫产史的孕妇,医生会格外谨慎评估使用催产素的风险,因为剖宫产史可能增加子宫破裂等风险;对于年龄较大的孕妇,医生会更细致权衡使用催产素对母婴的影响,以确保在保障母亲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保障胎儿健康。孕妇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各项监测和评估,保持良好的心态,遵循医生的建议来决定是否采用催产素促进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