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筛查无法用于判断胎儿性别。
唐氏筛查的核心目的是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21-三体)、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及神经管缺陷的风险,而非性别鉴定。其检测原理是通过分析孕妇血液中的甲胎蛋白(AFP)、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游离雌三醇(uE3)等生化指标,结合超声测量的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T)及孕妇年龄、孕周等信息,计算胎儿染色体异常的概率。这些指标仅与染色体数目或结构异常相关,与性染色体(决定性别)无直接联系。
若需明确胎儿性别,需通过超声检查(孕16周后观察生殖器官)或无创DNA检测(分析性染色体)等专门技术,但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唐氏筛查结果异常时,医生会建议进一步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以确诊染色体异常,而非用于性别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