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需进行血糖筛查试验(妊娠24-28周进行,高危人群可早期筛查,方法为口服75g葡萄糖测不同时间血糖)、葡萄糖耐量试验(血糖筛查异常未达诊断标准时进行,口服100g葡萄糖测不同时间血糖),已诊断者需自我监测血糖(包括空腹、餐后2小时等,肥胖及有并发症孕妇需特殊注意),医院会定期监测糖化血红蛋白等了解整体血糖控制情况,通过这些检查及时发现血糖异常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孕妇和胎儿健康。
一、血糖筛查试验
1.检查时间: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血糖筛查。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等,可能在妊娠早期就开始筛查。
高危因素人群妊娠早期筛查原因:这类人群本身患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较高,早期筛查能更早发现血糖异常情况,以便及时干预。例如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其基因等因素可能使其在妊娠期间更易出现糖代谢紊乱。
2.检查方法:口服75g葡萄糖。先抽取空腹血糖,然后在5分钟内饮完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
操作细节意义:空腹血糖是基础情况,服糖后不同时间点的血糖值用于判断是否存在糖代谢异常。因为人体对葡萄糖的代谢在服糖后会有不同变化过程,通过不同时间点的检测可以更全面评估糖代谢情况。
二、葡萄糖耐量试验
1.适用情况:当血糖筛查试验结果异常,但又未达到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时,需要进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试验。
异常判断标准:例如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未达到但接近诊断值则需做糖耐量试验进一步明确。
2.检查方法:口服100g葡萄糖。空腹抽取血糖后,5分钟内饮完含100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3小时的血糖值。
各时间点意义:空腹血糖反映基础糖代谢,服糖后1小时反映葡萄糖快速吸收后的代谢情况,2小时反映葡萄糖进一步代谢及机体对葡萄糖的调节能力,3小时则有助于更全面了解糖代谢恢复情况。
三、监测血糖
1.自我监测:对于已经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需要自我监测血糖。一般建议监测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等。
自我监测频率及意义:空腹血糖一般每天监测1-2次,餐后2小时血糖在进食后监测。通过自我监测可以了解血糖控制情况,及时调整饮食和运动等干预措施。例如空腹血糖若持续偏高,可能需要调整饮食结构,减少碳水化合物的摄入等;餐后血糖过高则可能需要注意进食的量和种类,避免进食过多高糖食物。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肥胖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自我监测时更要严格,因为肥胖本身会影响糖代谢,通过自我监测能更好地把控血糖情况。同时,有妊娠高血压等并发症的孕妇自我监测血糖也很重要,因为血糖异常可能会加重并发症的病情。
2.医疗监测:在医院也会定期监测孕妇的血糖情况,包括糖化血红蛋白等检查。糖化血红蛋白可以反映近2-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对于评估妊娠期糖尿病孕妇整体血糖控制情况有重要意义。
糖化血红蛋白意义:它不受短期血糖波动的影响,能更全面地了解孕妇在一段时间内的血糖控制趋势。例如如果糖化血红蛋白偏高,说明近段时间血糖控制不理想,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总之,妊娠期糖尿病的检查包括血糖筛查试验、葡萄糖耐量试验以及监测血糖等多个方面,不同的检查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的孕妇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通过这些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血糖异常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