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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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 感染病科
丙型病毒性肝炎考虑是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可通过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等途径致病。
1、血液传播
共用注射器、共用剃须刀、共用未经严格消毒的牙科器械、输血等,可通过血液传播的途径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引起丙型病毒性肝炎。
2、性接触传播
健康人群与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发生性关系,也可引起丙型病毒性肝炎。
3、母婴传播
HCV-RNA阳性的孕妇,在分娩时,可能会将丙型肝炎病毒传播给婴儿。如果合并HIV感染,还可增加传播的风险。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感染内科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消化科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