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否还可以继续妊娠,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妊娠合并心脏病病情相对较轻,心脏功能良好,在日常生活中也无明显不适症状的患者,一般对母体和胎儿的影响相对较小,可以考虑在密切监测下,继续妊娠直至胎儿足月。对于妊娠合并心脏病属于重症的患者,由于自身心功能异常,可能会引发心力衰竭、恶性心律失常等并发症,危害母体健康,还容易导致胎儿生长受限,因此可能需要进行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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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