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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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TSH、FT4测定联合TPOAb、TgAb水平升高有助于诊断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高危人群应在妊娠前检查,妊娠期出现甲减症状者应及时检查。
血清甲状腺素(T4)、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促甲状腺激素(TSH)测定是诊断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关键指标。
血清TSH水平在妊娠期会生理性降低,因此,不能仅仅依靠TSH水平来诊断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还需要结合血清游离T4(FT4)水平来判断。如果血清TSH水平升高,FT4水平降低,即可确诊为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此外,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水平升高,也有助于诊断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对于高危人群,如有甲状腺疾病家族史、既往有甲状腺疾病史、自身免疫性疾病、头颈部放射治疗史、不孕不育史、3级亲属有甲状腺髓样癌家族史、甲状腺癌个人史、使用胺碘酮治疗、有甲状腺肿或甲状腺手术史等,应在妊娠前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
对于妊娠期出现甲减症状,如乏力、畏寒、便秘、腹胀、月经紊乱等,也应及时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
总之,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血清TSH、FT4、TPOAb、TgAb等指标,以及临床症状。高危人群应在妊娠前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妊娠期出现甲减症状者应及时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对保障母婴健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