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牙周病的九种常用药物包括五种局部用药和四种全身用药。但牙周病药物只作为辅助治疗,牙周病应及时进行牙周洁治和牙周刮治等序列牙周治疗方法。
1.五种局部用药包括含漱类药物、冲洗类药物、涂布类药物、缓慢释放类药物、控制释放类药物。
(1)含漱类药物,常用的有0.12%~0.2%氯己定液、0.1%西吡氯铵液等。
(2)冲洗类药物,常用的有0.12%~2%氯己定、3%过氧化氢、以及0.5%聚维酮碘液等。
(3)常用的涂布药物为复方碘溶液。
(4)缓慢释放类药物,常用的有2%米诺环素软膏、5%米诺环素薄片、25%甲硝唑凝胶等。
(5)控制释放类药物,目前有可吸收的10%多西环素凝胶和不可降解的四环素控释系统。
2.四种全身用药,包括硝基咪唑类药物、阿莫西林、四环素族药物、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1)硝基咪唑类的药物,主要是奥硝唑、甲硝唑、替硝唑。
(2)阿莫西林常常与甲硝唑联合使用,但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3)四环素类药物,主要是四环素、米诺环素以及多西环素,对孕妇及6~7岁以前的儿童禁用。
(4)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包括螺旋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须在医生指导下合理应用,不可盲目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