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诊断胎儿生长受限主要依据病史、临床表现、超声检查来确诊的。
1.妊娠过程中存在导致胎儿生长发育迟缓的高危因素,如慢性高血压疾病、慢性肾病、严重贫血、营养不良、吸烟、酗酒、滥用药物,工作中是否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等。
2.连续测定宫高、腹围及孕妇体重判断胎儿宫内发育状况。计算胎儿发育指数,胎儿发育指数=宫高(cm)-3×(孕月+1),指数在-3~+3为正常儿,低于-3则提示有胎儿生长受限的可能。
3.测头围与腹围比值小于正常同孕周平均值的第10百分位数。
4.测量胎儿双顶径超声动态监测双顶径时发现每周增长<2.0mm,或每3周增长<4.0mm,或每4周增长<6.0mm,于妊娠晚期双顶径每周增长<1.7mm。
5.在胎儿生长发育迟缓的同时出现羊水偏少、胎盘老化的超声图像。
6.测量子宫动脉的血流可以预测胎儿生长受限的发生。
7.抗心磷脂抗体与胎儿生长受限的发生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