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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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出血热疫苗后,需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保持注射部位清洁干燥,多休息,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接触过敏原。极少数人可能出现不良反应,若症状持续不缓解或加重应及时就医。极少数人可能对疫苗过敏,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高热及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妊娠期妇女等人群不适合接种。
打完出血热疫苗后,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再离开。
2.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若出现明显不适,建议及时就医。
3.保持注射部位清洁干燥,避免揉搓、搔抓,以免感染。
4.多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
5.饮食清淡,避免饮酒、喝浓茶或咖啡。
6.接种后1至2周内,避免接触已知的过敏原,避免使用可能影响疫苗效果的药物。
7.极少数人可能出现发热、乏力、头痛、头晕、皮疹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若症状持续不缓解或出现加重,应及时就医。
8.如果发现疫苗有破损、变质或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告知接种单位。
9.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感染源。如出现高热、头痛、呕吐、腰痛、眼眶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接种疫苗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出血热疫苗接种并非所有人都适用,以下人群需要特别注意: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3.高热及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妊娠期妇女。
温馨提示:接种疫苗是预防出血热的重要措施之一,但不能完全替代其他预防措施。在日常生活中,还应注意个人卫生,加强防鼠、灭鼠工作,避免接触感染源。如果有出血热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