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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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低血糖的诊断标准为:不论胎龄和日龄,全血血糖<2.2mmol/L(40mg/dl)应诊断为低血糖,<1.6mmol/L(30mg/dl)需处理。高危新生儿应尽早喂奶,血糖低者需静脉输注葡萄糖,不升或不稳定者需加用药物。
新生儿低血糖的诊断标准是:不论胎龄和日龄,全血血糖<2.2mmol/L(40mg/dl)应诊断为低血糖;而不论任何血糖值,只要<1.6mmol/L(30mg/dl),就应处理。
对于高危新生儿,应尽早开始喂奶,生后30分钟即开始喂糖水或奶,不能经胃肠道喂养者,可静脉输注葡萄糖。对于血糖低于正常的新生儿,经静脉输注葡萄糖后,血糖仍不升或不稳定者,应加用氢化可的松、多巴胺等药物治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