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儿腹泻病液体疗法补液原则,当发生小儿腹泻时,需要及时补充液体,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以下是具体的补液原则:
1.定量:补充累积损失量,轻度脱水约为50ml/kg,中度脱水约为50-100ml/kg,于8-12小时内补足;补充继续损失量,丢多少补多少,一般用1/3-1/2张含钠液,继续丢失随时补充;供给生理需要量,一般用1/4-1/5张含钠液,于12-16小时内均匀滴入。
2.定性:根据脱水的性质,确定补液的种类。等渗性脱水用1/2张含钠液;低渗性脱水用2/3张含钠液;高渗性脱水用1/3-1/5张含钠液。
3.定时:一般情况下,累积损失量应在8-12小时内补足,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则在12-16小时内均匀滴入。
4.注意事项:
先快后慢:补充累积损失量时,应快速输入,以迅速纠正脱水状态。
见尿补钾:在补液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患儿的排尿情况,待排尿后,再开始补钾。
避免电解质紊乱:在补充液体时,应注意避免电解质紊乱的发生。如果患儿出现抽搐、惊厥等症状,应及时检查血清电解质,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观察病情:在补液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儿的病情变化,如精神状态、皮肤弹性、尿量等,以判断补液是否合适。
总之,小儿腹泻病液体疗法补液原则是根据患儿的脱水程度和性质,确定补液的种类、剂量和速度,以达到纠正脱水、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的目的。在补液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儿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补液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