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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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1928年提出的一项分级方案,通常采用患者主观感受的程度将CHF分为四级:
1.Ⅰ级: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
2.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3.Ⅲ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的症状。
4.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种常用的临床分级方法,具体的诊断和治疗还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对于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心衰的分级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有CHF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医生,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