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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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儿腹泻补液原则,对于轻、中度脱水的患儿,一般可给予口服补液盐,用量为轻度脱水50ml/kg,中度脱水100ml/kg,于4-6小时内服完;脱水纠正后,将余量用等量水稀释按病情需要随时口服。
对于重度脱水的患儿,需要进行静脉补液。累积损失量应于8-12小时内补足,滴速为每小时8-10ml/kg;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则在补充累积损失量后12-16小时内均匀滴入,滴速为每小时5ml/kg。
在补液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输液速度:根据脱水程度和性质调整,一般为每小时8-10ml/kg。
2.溶液选择:根据脱水性质选择不同的溶液,如低渗性脱水用2/3张含钠液,等渗性脱水用1/2张含钠液,高渗性脱水用1/3-1/4张含钠液。
3.纠正酸中毒:根据二氧化碳结合力或血气分析结果,给予相应的碱性溶液纠正酸中毒。
4.补钾:见尿补钾,浓度不超过0.3%,滴速不宜过快,每日补钾时间不少于6-8小时。
5.病情观察:密切观察患儿的精神状态、皮肤弹性、尿量等,及时调整补液速度和量。
总之,小儿腹泻补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遵循“先快后慢、先浓后淡、见尿补钾、抽搐补钙”的原则,以确保患儿的安全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