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不全根据心力衰竭患者对体力活动耐受程度进行分级,分为Ⅰ-Ⅳ级。
1.Ⅰ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正常生活中体力活动不会引起过度疲劳、气喘、心绞痛、胸闷等症状。
2.Ⅱ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正常生活中体力活动会引起过度疲劳、心悸、心绞痛、胸闷并伴有压迫感等症状。
3.Ⅲ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正常生活中小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过度疲劳、心悸、心绞痛、胸闷并伴有压迫感等症状。
4.Ⅳ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正常生活中休息时会出现心悸、气喘、心绞痛、胸闷并伴有压迫感等症状,进行体力活动会导致症状加重和增加身体不适。
心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医师判断为主,以免耽误病情,防止病情恶化。谨遵医嘱,在医生指导下规范治疗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