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术后四个月一般不能走路,但可借助拐杖适当下地活动。
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术后,患者的康复进程因个体差异和伤情严重程度而异。通常在骨折术后的大约三个月,骨折部位会达到初步愈合。在这个阶段,骨折产生的血肿会逐渐机化,形成纤维结缔组织,最终在受伤部位形成骨痂。随着骨痂中骨小梁的增加和骨质增生,骨折的断端会重新连接。在术后四个月时,可以考虑使用拐杖或坐轮椅下地,但不能单独走路。此后,患者需要进行功能恢复锻炼,以促进骨痂的改造和塑形,达到功能恢复的目的。通常,术后六个月左右,患者可以进行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