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患尖锐湿疣但宫内胎儿发育正常,通常无需终止妊娠。
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引发的一种性传播疾病,感染后会有一段潜伏期,随后出现症状。其主要表现为外阴部、大小阴唇、阴道口、阴道壁、宫颈以及肛门周围等部位出现颗粒状突起,形状似菜花,可能呈散在或片状分布,颜色与皮肤相近或呈淡粉色。这些突起可能伴有不同程度的瘙痒,并且具有传染性,主要通过性交传播。如果女性在怀孕前被诊断为尖锐湿疣,应先积极治疗并进行复查,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怀孕。若在怀孕期间发病且胎儿发育正常,可以继续妊娠。然而,在这期间必须禁止性行为以避免进一步传播病毒。当宫内孕期足够时,可选择通过剖腹产取出胎儿。产后满月,母亲可开始接受相应的治疗。通过合理的治疗并避免再次感染,尖锐湿疣可以完全治愈。
如果孕妇在患尖锐湿疣期间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前往医院接受专业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