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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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心血管内科
braunwald心绞痛分级标准是针对心绞痛特点、发病基础将不稳定心绞痛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
1、Ⅰ级:初发劳力性心绞痛,是指患者以前从未发生过心绞痛,最近一到两个月内发生了心绞痛。低于日常活动即可诱发,但是静息状态下不会发生心绞痛。
2、Ⅱ级:亚急性不稳定型心绞痛,是指在一个月内发生过卧位型心绞痛,但是近48小时内并没有发生。
3、Ⅲ级:急性不稳定型心绞痛,是指在48小时内出现了卧位型心绞痛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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