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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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消化内科
慢性结肠炎的就医指征是出现相应症状、病情加重、引起并发症等。
1.出现相应症状
患者持续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时,应该尽快到医院就诊,遵医嘱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
2.病情加重
患者结肠组织病变的程度加重,导致其持续出现黏液便、脓血便等症状时,需要立即就医,改善慢性结肠炎的情况。
3.引起并发症
慢性结肠炎治疗不当,导致患者出现缺血性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等并发症时,应当立刻到医院接受规范的治疗。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消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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