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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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医院 儿科
特殊护理是适用于病情比较危重的早产儿,体重不超过2500克,头围不超过33厘米,且对外界适应能力较差早产儿。若是早产儿病情较轻,没有其他异常的情况,一般给予二级护理。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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