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激光治疗通过激光切削角膜改变曲率矫正近视,常见术式包括需制瓣的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等,适用人群有年龄、度数稳定、眼部无严重眼病及身心健康等要求,术前要全面检查、停戴隐形眼镜并用药,术后需遵医嘱用眼等,存在干眼等风险且特殊人群如孕妇等有相应注意事项。
一、近视眼激光治疗原理
近视眼激光治疗是利用激光对角膜组织进行精确切削,改变角膜的曲率,从而矫正近视。其原理是通过去除角膜中央区域的部分组织,使角膜变平,减少角膜的屈光力,让光线能够准确聚焦在视网膜上,达到矫正近视的目的。
二、常见术式
1.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需制作角膜瓣,然后用准分子激光切削角膜基质层,矫正范围较广,可用于中高度近视矫正。
2.飞秒激光制瓣的LASIK(FS-LASIK):用飞秒激光制作角膜瓣,相比传统LASIK,瓣的制作更精确,术后恢复相对更快,舒适度较高。
3.全飞秒激光小切口基质透镜切除术(SMILE):全程使用飞秒激光,直接切削角膜基质透镜并通过微小切口取出,对角膜表面神经损伤较小,干眼等并发症相对较少,适合近视度数相对较低的人群。
三、适用人群
1.年龄一般在18~50岁,青少年(<18岁)因眼球发育尚未稳定,近视度数可能继续变化,通常不建议行激光手术;
2.近视度数稳定(近两年内度数变化不超过50度);
3.眼部无活动性炎症(如结膜炎、角膜炎等)、干眼症等严重眼病;
4.身心健康,有明确摘镜意愿且对手术效果有合理预期的人群。
四、术前准备
1.进行全面眼部检查,包括视力、眼压、角膜地形图、角膜厚度、散瞳验光等,以评估角膜条件及眼部健康状况;
2.术前需停戴隐形眼镜,软性隐形眼镜一般需停戴1~2周,硬性透气性隐形眼镜(RGP)需停戴3~4周,角膜塑形镜需停戴3个月以上;
3.术前按医嘱使用抗生素眼药水预防感染。
五、术后护理
1.遵医嘱规律使用眼药水,避免用手揉眼,保持眼部清洁;
2.术后短期内避免污水进入眼内,避免剧烈运动,防止外力碰撞眼部;
3.注意合理用眼,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遵循医生建议的用眼恢复时间;
4.定期复查,一般术后1天、1周、1个月及3个月等需复查,监测视力恢复及眼部情况。
六、风险与并发症
1.干眼:术后较常见,与角膜表面神经修复及泪膜稳定性改变有关,可通过使用人工泪液等缓解;
2.视力回退: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近视度数再次增加,与个体角膜愈合反应及原近视度数不稳定等因素有关;
3.感染:虽发生率低,但需严格术前眼部清洁及术后用药,预防感染发生;
4.角膜瓣相关问题(见于LASIK术式):如角膜瓣移位等,与手术操作及术后不当用眼等有关;
5.其他:如眩光、光晕等,多在术后短期内逐渐改善,少数可能持续存在。
七、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孕妇:孕期体内激素变化可能影响角膜状态及手术效果,且术后用药可能对胎儿有潜在影响,一般建议孕期及哺乳期避免行近视眼激光手术;
2.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如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此类患者眼部并发症风险可能增加,需经专科医生评估后谨慎决定是否手术;
3.高度近视合并其他眼病患者:如高度近视伴有眼底病变(如视网膜变性、裂孔等),需先对眼底病变进行评估,再综合考虑激光手术的可行性及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