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的主要治疗方式为手术治疗,药物及非手术干预仅能辅助改善症状,无法根治。
一、手术治疗是白内障的核心根治手段
1.主流术式: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通过3mm以下微小切口,利用超声乳化仪将混浊晶状体核粉碎吸除,植入人工晶状体,手术时间短(15-30分钟),术后视力恢复快,切口无需缝合,散光发生率低。飞秒激光辅助技术通过激光完成切口制作、晶状体劈核等步骤,精准度提升,适用于高度近视、硬核等复杂病例。
2.手术适应症:视力检查显示最佳矫正视力≤0.5,或晶状体混浊导致日常生活(如阅读、驾驶)受影响,经检查排除青光眼、视网膜病变等其他眼部疾病。
二、非手术治疗适用于早期或暂不适合手术者
1.光学矫正:佩戴框架眼镜或软性接触镜,通过调整屈光状态改善视力,仅适用于早期轻度混浊、视力下降不明显者,无法逆转晶状体混浊。
2.药物干预:谷胱甘肽滴眼液、吡诺克辛滴眼液等可延缓晶状体氧化损伤,但缺乏明确证据证实可逆转混浊,主要用于早期或合并严重全身疾病不耐受手术者。
三、特殊人群治疗需个体化评估
1.儿童白内障:视觉发育关键期(0-6岁),需尽早手术(建议2岁前),术后配合角膜接触镜、遮盖疗法、视觉训练等,避免弱视及斜视发生;先天性白内障(如遗传因素)需同步排查其他眼部异常。
2.老年患者:术前需控制高血压(血压≤160/100mmHg)、糖尿病(空腹血糖≤8mmol/L)至稳定水平,术中监测心率、血氧,避免麻醉风险;合并青光眼、黄斑病变者需优先评估手术耐受性。
3.糖尿病患者:血糖波动加速晶状体混浊,需严格控制糖化血红蛋白(HbA1c)<7%,术后1周内监测眼压,避免高血糖引发角膜水肿。
四、术后注意事项
1.恢复期:术后1周避免揉眼、剧烈运动,遵医嘱使用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预防眼部干涩。
2.复查:术后1周、1个月、3个月定期复查,监测视力、眼压、人工晶状体位置,及时处理角膜水肿、后发障等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