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手术并非适用于所有人群,需通过严格的术前评估确定是否适合。
一、手术适用条件
1.年龄与度数稳定性:18周岁以上,近2年屈光度数稳定,每年增长不超过50度~100度。
2.眼部结构与健康:角膜厚度、曲率符合手术要求(如激光手术一般要求角膜中央厚度>480微米,ICL对角膜厚度要求相对较低),无圆锥角膜、重度干眼症、急性结膜炎等活动性眼部炎症。
3.全身健康:无糖尿病、免疫性疾病等系统性疾病,无瘢痕体质倾向。
二、禁忌症与风险规避
1.眼部禁忌症:角膜过薄、严重散光且矫正不佳、眼底病变(如视网膜裂孔未修复)、青光眼、虹膜炎等。
2.全身禁忌症:妊娠期、哺乳期女性;糖尿病控制不佳者;胶原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精神异常难以配合者。
3.特殊风险:高度近视(超过1200度)患者术后可能残留近视或散光,需结合眼底检查评估手术必要性。
三、术前检查核心指标
1.角膜参数:角膜地形图显示角膜形态规则,排除圆锥角膜风险;角膜厚度(中央区)>480微米(激光手术)或>400微米(ICL手术)。
2.眼压与眼底:眼压<21mmHg,眼底检查无视网膜变性、裂孔、脱离等病变。
3.屈光状态:近视度数≤1200度,散光≤600度,且近两年度数稳定。
四、术后护理与生活方式适配
1.用眼管理: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1个月内控制屏幕使用时长(每30分钟休息5分钟),避免夜间驾驶(初期视力波动)。
2.环境防护:避免游泳、潜水等活动3个月,防止污水入眼;户外工作者需佩戴护目镜。
3.运动限制:篮球、拳击等对抗性运动建议3个月后逐步恢复,避免外力碰撞。
五、特殊人群适配建议
1.青少年:18岁以下眼球发育未稳定,近视度数可能持续增长,优先选择角膜塑形镜(OK镜)等非手术方式矫正。
2.老年近视:合并白内障者建议联合手术,单纯近视患者需评估晶状体老化程度(如晶状体混浊可能影响术后视力)。
3.高度近视女性:孕前需完成术前检查,妊娠期间避免手术,产后6个月后复查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