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发现甲亢后应立即就医,通过甲状腺功能检测、抗体及超声检查明确诊断类型,在医生指导下规范治疗,同时加强孕期监测与生活方式调整,必要时多学科协作处理特殊情况。
一、明确诊断类型与致病原因
1.区分甲亢类型:常见为妊娠相关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如Graves病)、桥本甲状腺炎甲亢期、妊娠一过性甲亢(HCG相关性)。Graves病占妊娠甲亢的80%~90%,由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刺激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所致;妊娠一过性甲亢多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升高刺激甲状腺激素合成,通常孕10~12周达高峰,孕20周后自行缓解。
2.排除其他病因:需通过甲状腺超声、甲状腺核素扫描(孕中晚期避免)等排除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炎等器质性病变,同时检测HCG水平(正常妊娠早期HCG升高与甲亢症状重叠时需鉴别)。
二、规范治疗方案选择
1.药物治疗为主: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PTU),尤其孕早期(1~12周),因其通过胎盘较少;孕中晚期可换用甲巯咪唑(MMI),需监测肝功能(药物性肝损伤风险)。需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自行调整剂量。
2.非药物干预禁忌:妊娠前3个月禁用放射性碘治疗(辐射影响胎儿甲状腺发育);手术治疗(甲状腺次全切除)仅在药物控制不佳、甲状腺肿大明显压迫气管时,于孕中期(13~28周)实施,需提前评估手术风险。
三、孕期监测与风险控制
1.甲状腺功能监测:首次确诊后每2周检测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促甲状腺激素(TSH)、TRAb,稳定后调整至每月1次,目标控制TSH在0.1~2.5mIU/L,FT4维持在正常范围上限1.5倍以内。
2.胎儿发育监测:每4周进行产科超声,关注胎儿生长指标(双顶径、股骨长等),孕晚期加强胎心监护,警惕早产(甲亢控制不佳可诱发宫缩)及胎儿宫内窘迫。
3.母体并发症预警:监测心率、血压、体重变化,若出现高热(>38.5℃)、剧烈呕吐、心悸加重等症状,立即就医排查甲亢危象(死亡率约20%)。
四、生活方式与营养支持
1.低碘饮食管理:每日碘摄入量控制在110~150μg(WHO标准),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减少加碘盐使用频率。
2.能量与营养补充:增加优质蛋白(鱼、蛋、奶)、铁(瘦肉、动物肝脏)及维生素B族摄入,维持体重稳定增长(每周0.5~0.8kg为宜),避免过度饥饿或暴饮暴食。
3.心理调节:孕期甲亢易引发焦虑,可通过孕期瑜伽、冥想等方式缓解情绪波动,必要时寻求产科心理支持。
五、特殊情况处理
1.合并自身免疫病:若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需联合风湿免疫科评估,避免激素与抗甲状腺药物叠加对妊娠的不良影响。
2.既往甲状腺手术史:需术前告知内分泌医生,评估甲状腺功能状态,术后3个月内每月复查甲状腺功能,防止永久性甲减。
3.产后甲亢管理:产后4~6周需复查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阳性者需继续药物治疗(Graves病需产后1年以上评估是否停药),避免母乳喂养时药物经乳汁影响婴儿甲状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