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轻度黄疸治疗以促进胆红素代谢和观察为主,生理性黄疸通常无需药物干预,病理性黄疸需结合病因处理。
一、非药物干预措施:
1.母乳喂养管理:母乳性黄疸可延长至1-2个月,继续母乳喂养前提下增加每日喂养8-12次,每次哺乳后按需补充5-10mL温开水,促进排便(每日≥3次),排便颜色为黄色或金黄色,避免因喂养不足导致黄疸加重。
2.光照疗法:蓝光照射适用于经皮胆红素值≥12.9mg/dL(早产儿≥10mg/dL)的婴儿,每次照射4-6小时,治疗期间需保护眼睛和会阴部,避免强光直射,监测体温和皮肤反应。
二、药物干预限制:
仅在胆红素持续升高(>15mg/dL)或存在核黄疸风险时使用白蛋白静脉滴注,增强游离胆红素结合能力;益生菌制剂(如双歧杆菌三联活菌)可辅助降低胆红素,低龄婴儿需由监护人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禁用阿司匹林等药物(肝肾功能未成熟)。
三、特殊风险人群管理:
1.早产儿(孕周<37周)需每6小时监测经皮胆红素,若胆红素升高速度>0.5mg/dL/h,立即启动干预;
2.低出生体重儿(<2500g)、溶血性疾病史患儿需在生后48小时内首次监测胆红素,必要时调整喂养方式。
四、持续监测与转诊指征:
1.每日观察黄染范围(从面部开始,逐渐蔓延至躯干、四肢,手足心黄染提示胆红素>12mg/dL);
2.经皮胆红素仪每周监测2次,生理性黄疸持续2周未消退、胆红素值>17mg/dL或伴随拒奶、嗜睡等症状需转诊至新生儿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