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肠胃功能紊乱是一组以胃肠动力异常、内脏高敏感性、肠道菌群失调等为核心机制的功能性胃肠病,常见类型包括肠易激综合征(IBS)、功能性消化不良(FD)、功能性便秘(FC)等,诊断需符合罗马IV标准并排除器质性病变,治疗以非药物干预为优先,药物辅助。
一、分类与临床特征
1.肠易激综合征(IBS):表现为腹痛/腹部不适与排便频率(>3次/周或<3次/周)或性状(硬便/稀便)改变相关,部分患者伴腹胀、排便不尽感,女性患病率是男性的1.5倍。
2.功能性消化不良(FD):餐后饱胀不适、早饱感、上腹痛等症状持续12周以上,无器质性病变,胃排空延迟或胃容受性降低为常见病理生理基础。
3.功能性便秘(FC):排便频率<3次/周,粪便干硬,伴排便费力,肠道传输时间延长,老年人发生率达20%~30%。
二、核心发病机制
1.脑肠轴异常:IBS患者对肠道扩张刺激痛觉阈值降低,脑影像学显示岛叶皮层激活增强,中枢神经对肠道信号处理异常。
2.肠道菌群失衡:IBS患者双歧杆菌、乳酸杆菌数量减少,大肠杆菌等产气菌增加,短链脂肪酸合成减少,影响肠道屏障功能。
3.胃肠动力障碍:FD患者胃排空延迟(液体排空>60分钟),FC患者肠推进性运动频率降低(2~3次/小时)。
4.精神心理因素:焦虑抑郁患者脑肠轴调控紊乱,IBS患者焦虑抑郁发生率是非患者的2.3倍,压力可通过皮质醇升高加重症状。
三、诊断标准(罗马IV标准)
1.肠易激综合征:近3个月内至少12周出现腹痛/腹部不适,伴排便频率或性状改变,缺乏器质性病变证据。
2.功能性消化不良:近3个月内至少12周出现餐后饱胀不适、早饱感、上腹痛或烧灼感,排便后无缓解,排除器质性疾病。
3.功能性便秘:近12周内至少12周出现排便次数<3次/周,粪便干硬,排便费力,无器质性病变证据。
四、治疗原则
1.非药物干预(优先推荐):
-饮食调整:IBS患者采用低FODMAP饮食可减少产气(症状改善率65%);FD患者避免高脂辛辣食物,规律进餐;FC患者每日膳食纤维25~30g,增加全谷物、蔬菜比例。
-运动干预: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快走、游泳)可改善IBS胃肠动力(有效率40%~50%),FD患者餐后1小时散步缩短胃排空时间。
-心理干预:认知行为疗法(CBT)降低IBS焦虑水平,腹痛频率减少40%。
2.药物治疗(个体化选择):
-IBS:解痉药(匹维溴铵)、益生菌(双歧杆菌三联活菌)。
-FD:促动力药(莫沙必利)、抑酸药(雷贝拉唑)。
-FC:渗透性泻药(乳果糖)、促动力药(莫沙必利)。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12岁):FC优先补充膳食纤维(西梅泥)和运动,避免刺激性泻药;IBS患儿需排除食物过敏(牛奶蛋白过敏)。
2.老年人(≥65岁):FC患者每日饮水1500~2000ml,慎用抗胆碱能药物(如某些降压药);FD患者增加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安全性评估。
3.孕妇:FC以饮食(燕麦、芹菜)和盆底肌训练为主,禁用刺激性泻药;IBS患者避免咖啡因和产气食物。
4.糖尿病患者:高血糖加重胃肠动力障碍,优先非药物干预,监测餐后2小时血糖与胃肠症状关系,慎用二甲双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