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复发的确诊需结合血清学指标与临床症状,单纯症状不能判定复发。梅毒治疗后复发指经规范治疗后,血清学非特异性抗体(如RPR、TRUST)滴度较治疗前升高超过4倍,或转阴后再次出现阳性,并伴随皮肤黏膜损害、淋巴结肿大等梅毒相关症状,特异性抗体(TPPA、TPHA)终身阳性,仅其阳性不能诊断复发,需结合非特异性抗体动态变化。
复发与再感染需鉴别:复发是原治疗有效的梅毒螺旋体未完全清除,潜伏感染重新激活;再感染是治愈后接触新传染源。鉴别依赖病史和血清学轨迹:复发者治疗后滴度曾下降至低水平后反弹,且既往治疗规范;再感染者多无明确治愈史,或治疗后抗体始终阴性,复发时滴度突然升高。
复发常见诱因:①治疗不规范,如早期梅毒仅用单剂量青霉素或疗程不足(晚期梅毒未完成10-14天疗程);②免疫功能低下,HIV感染者复发率较普通人群高2-3倍,糖尿病患者因免疫力下降易复发;③不良生活方式,长期酗酒、熬夜导致免疫力下降,增加复发风险。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①孕妇:复发可能致胎儿先天梅毒,需孕期第12周、24周、36周复查RPR,滴度升高4倍需启动青霉素治疗;②老年患者:多合并高血压、肾病等慢性病,治疗前评估肾功能,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影响疗效;③HIV感染者:需同时控制HIV病毒载量,调整青霉素剂量,每3个月复查RPR早期发现复发。
复发后的处理原则:①规范治疗:首选青霉素类(苄星青霉素),根据分期选择方案(晚期梅毒需延长疗程);②密切监测:治疗后第1、3、6个月复查RPR滴度,持续升高需排除神经梅毒;③性伴侣管理:双方同步检测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或全程使用安全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