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手术后需从眼部护理、规范用药、生活习惯调整、特殊人群照护及定期复查五个维度科学管理,以促进眼部功能恢复并降低并发症风险。
一、眼部护理
术后1周内严禁揉眼、触碰术眼,保持敷料清洁干燥;24小时内冷敷术眼(每次15分钟,间隔2小时)减轻肿胀;48小时后可遵医嘱温和热敷(温度<40℃);洗脸时用无菌纱布轻擦眼睑周围,勿让污水入眼;1个月内禁戴隐形眼镜,避免游泳、潜水等活动。
二、规范用药
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炎滴眼液(如妥布霉素地塞米松)及降眼压药物(如布林佐胺),两类药物需间隔5分钟滴用;每日按时用药,勿擅自停药或增减剂量;激素类药物可能升高眼压,出现眼痛、红肿加剧需立即就医;药物需避光保存,开封后1个月内用完。
三、生活习惯调整
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焦虑紧张(情绪波动可使眼压短期升高10-20mmHg);饮食低盐低脂,单次饮水≤200ml,少量多次;避免弯腰搬重物、低头久坐,减少眼压骤升风险;老年患者需同步控制血压(<140/90mmHg)、血糖(空腹<7.0mmol/L);睡眠时抬高头部(15-30°),降低夜间眼压。
四、特殊人群照护
老年患者需加强血压、血糖管理,预防术后感染;儿童患者需家长监督,防止揉眼或碰撞,必要时佩戴防护眼罩;妊娠期女性禁用前列腺素类药物,需提前告知妊娠计划;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者,避免情绪激动或突然起身;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高渗脱水剂,监测电解质。
五、定期复查
术后1周、1个月、3个月需到院复查,监测眼压、滤过泡形态及眼内结构;定期评估视力、视野及视神经损伤情况;若出现术眼疼痛、视力下降,需48小时内就诊;长期随访每3-6个月1次,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