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体检发现屈光不正时,应尽快前往眼科进行专业检查,明确屈光不正类型(近视、远视或散光)及准确度数,再根据医生建议选择科学矫正方案,并排查是否合并其他眼部疾病。
一、明确诊断类型与度数
通过医学验光(综合验光仪检查)确定屈光不正性质,儿童及青少年需采用睫状肌麻痹验光(散瞳验光)排除假性屈光不正;同时完成眼底检查、眼压测量,排除白内障、青光眼等器质性病变,必要时进行角膜地形图等专项评估。
二、科学选择矫正方式
框架眼镜:基础矫正手段,适合各年龄段,儿童需定期复查调整度数(每3-6个月);
角膜接触镜:软性隐形眼镜或硬性RGP(角膜塑形镜需夜间佩戴,控制近视进展),需严格遵循卫生规范,避免感染;
手术矫正:准分子激光(如SMILE)或ICL晶体植入,适用于18岁以上、度数稳定2年以上者,术前需完成角膜厚度、曲率等20项指标评估。
三、强化日常用眼管理
保持每日≥2小时户外活动,每用眼30分钟远眺放松(推荐“20-20-20”法则:每20分钟看20英尺外20秒);减少电子屏幕使用,避免躺着或走路时用眼;读写时光线需充足(≥300lux),避免过暗或过强光环境。
四、特殊人群专项注意
儿童青少年:首次验光后若确诊近视,每半年复查视力,必要时佩戴角膜塑形镜延缓进展;
老年人:远视或老花眼者需综合矫正(如渐进多焦点镜),若原有屈光不正度数骤变,需排查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慢性病患者: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需严格控制原发病,定期监测眼压与眼底,预防屈光状态波动。
五、合并症排查与长期监测
屈光不正可能伴随视疲劳、干眼症、弱视(儿童)等,入院体检时需同步评估眼表泪液分泌、眼位及调节功能;高度近视(≥600度)者需每年排查视网膜裂孔风险,必要时进行眼底光凝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