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眼由沙眼衣原体(主要为A、B、Ba、C型血清型)引起,通过直接接触(如共用毛巾、手揉眼)或间接接触(被污染的物品)传播,卫生条件差、儿童、免疫力低下者为易感人群。治疗以改善卫生习惯为基础,辅以抗生素控制感染,严重并发症需手术干预。
一、致病原因:沙眼衣原体是唯一病原体,主要通过眼-手-眼途径传播,共用毛巾、洗脸盆等物品或接触被污染的环境表面(如门把手)均可能感染。儿童因卫生习惯未养成、免疫系统尚未完善,且集体生活中接触机会多,患病风险较高;营养不良、合并HIV感染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感染后更易进展为慢性炎症。
二、治疗措施:
1.非药物干预:首要措施为改善个人卫生,使用流动水洗手,单独使用毛巾并定期煮沸消毒,避免用手揉眼;家庭及学校等集体环境需加强卫生宣传,定期清洁公共设施,减少病原体传播。
2.药物治疗:抗生素为主要治疗手段,常用药物包括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四环素类(如多西环素)、氟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具体用药需经医生评估后开具处方。需注意<8岁儿童禁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并发症处理:若出现睑内翻、倒睫(睫毛摩擦角膜),需通过手术矫正(如睑内翻矫正术);角膜瘢痕严重导致视力下降时,可考虑角膜移植术。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应从小培养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共用毛巾、玩具;低龄儿童(<8岁)禁用氟喹诺酮类药物,优先选用大环内酯类药物,需由医生评估后用药;家庭内成人感染需同步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2.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用药前必须经产科医生评估,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大环内酯类药物,避免自行用药;非药物干预期间,建议单独使用清洁用品,避免传染给婴儿。
3.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需严格执行卫生措施,用药时注意监测肝肾功能;合并HIV等免疫低下疾病时,需与医生沟通调整治疗方案,避免感染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