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疮手术存在禁忌症,以下情况不建议或需谨慎评估手术:严重基础疾病未控制、局部/全身感染、凝血功能障碍、特殊生理状态及心理不配合等。
严重基础疾病未控制
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80/110mmHg)、心功能不全(NYHAIII-IV级)、肝肾功能衰竭(肌酐>3mg/dL或转氨酶>正常上限3倍)、糖尿病(空腹血糖>16.7mmol/L)等,手术易诱发心脑血管意外、出血、感染扩散,需先优化基础病管理。
局部感染或全身性感染
肛周脓肿、肛瘘合并急性感染、蜂窝织炎等局部感染病灶,或合并败血症、脓毒血症等全身性感染时,手术会加重感染扩散风险。需先抗感染治疗(如抗生素),待炎症控制后再评估手术指征。
凝血功能障碍或抗凝治疗
血小板<50×10/L、血友病、严重肝病(凝血因子缺乏)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长期服用华法林、阿司匹林等抗凝药未停药者,术中出血风险显著升高。需先纠正凝血指标或停药(遵医嘱),必要时输血治疗。
特殊生理状态
孕妇(尤其是孕早期、孕晚期)手术可能增加早产风险,建议保守治疗至产后;婴幼儿痔疮罕见,多为排便习惯异常,优先非手术干预;老年体弱伴多系统疾病者,手术耐受性差,需多学科评估后决定。
其他禁忌症
严重肛门直肠畸形(如先天性肛门闭锁)、肛门狭窄、肛门直肠肿瘤等解剖异常,或患者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如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配合手术,需优先非手术治疗(如扩肛、心理疏导),必要时考虑改道手术(如Miles术)。
注:禁忌症需结合个体情况动态评估,术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心电图等检查,由肛肠外科医生综合判断手术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