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梅毒治疗需尽早规范治疗,以清除病原体、降低先天梅毒风险,首选青霉素类药物,分阶段用药并加强随访监测。
治疗时机与目标
孕期确诊梅毒后应立即启动治疗,目标为清除螺旋体、阻断母婴传播。早期梅毒(感染2年内)需尽早干预,避免胎儿流产、早产或先天梅毒;晚期梅毒(感染2年以上)需兼顾母体健康与胎儿安全,优先控制母体病情。
首选药物及疗程
青霉素类为首选,如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普鲁卡因青霉素等。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早期潜伏)推荐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次,每周1次,肌肉注射,连续3次;晚期梅毒或神经梅毒疗程需延长,具体遵医嘱,药物仅列名称,不提供服用指导。
治疗监测与随访
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非特异性抗体(如RPR),观察滴度下降趋势;若滴度持续不下降或上升(4倍以上),需警惕治疗失败,及时调整方案。同时通过超声监测胎儿发育,排查先天梅毒相关畸形或异常。
新生儿先天梅毒预防
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及1个月内,需预防性注射青霉素(5万单位/kg,每12小时1次,共10天),避免先天梅毒发生。出生后随访6个月,监测RPR滴度及临床症状,必要时重复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青霉素过敏者可换用头孢曲松钠(需排除过敏史),但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合并HIV感染者需增加随访频率,必要时延长治疗周期,加强母婴阻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