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中期(二期梅毒)的核心治疗方案为规范使用长效青霉素,通过系统治疗可有效清除梅毒螺旋体,控制病情进展。
一、首选药物治疗
二期梅毒以青霉素为首选,常用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或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疗程需严格遵循医嘱:苄星青霉素每周1次,连续3周;普鲁卡因青霉素连续10-15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遵医嘱选用头孢曲松钠等替代药物,避免自行用药。
二、严格遵循治疗疗程
规范疗程是关键,自行缩短疗程可能导致血清固定或复发。需完成全疗程治疗,治疗后1个月、3个月复查非特异性抗体(如RPR)滴度,观察是否下降4倍以上。若滴度下降不足4倍,需评估是否需追加剂量或重新治疗。
三、定期随访监测疗效
治疗后需长期复查:首次治疗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复查RPR和特异性抗体(如TPPA),第1年每3个月1次,之后每6个月1次,持续至少2年。若RPR滴度持续6个月不下降或上升,提示治疗失败,需调整方案。
四、特殊人群治疗注意
孕妇:需在孕早期、孕晚期各治疗1疗程(青霉素为主),避免胎儿先天梅毒;
HIV感染者:可能需增加治疗剂量或延长疗程,每3个月复查滴度,监测免疫状态;
肾功能不全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青霉素剂量,避免药物蓄积毒性;
哺乳期女性:治疗期间暂停哺乳,治愈后恢复,避免母婴传播。
五、生活护理与预防传播
治疗期间严格避免性生活,性伴侣需同时筛查与治疗;个人衣物、毛巾煮沸消毒,避免与家人共用私人物品;保持规律作息,均衡饮食,增强免疫力;治愈后仍需定期复查,直至血清学转阴,降低复发风险。
(注:以上内容基于《梅毒诊疗指南(2020版)》,具体治疗方案需由专业医师评估后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