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疹是二期梅毒的典型皮肤表现,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治疗以早期规范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为主,需遵医嘱完成疗程并定期复查。
治疗原则:早期干预,清除病原体
梅毒疹属于二期梅毒阶段,此时螺旋体主要侵犯皮肤黏膜,尚未累及重要器官。及时规范治疗可快速清除病原体,避免病情进展为三期梅毒(如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确诊后需尽早启动治疗,不可自行停药或调整剂量。
首选药物:青霉素类为核心
首选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次,每周1次,肌肉注射,连续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10-15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改用头孢曲松钠(需确认过敏史后使用)、多西环素或阿奇霉素,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方案,避免耐药性或副作用。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首选青霉素,过敏者可用头孢曲松钠(50mg/kg/日,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需完成全程治疗防止胎儿先天梅毒。
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停药后24-48小时恢复。
儿童:按体重调整剂量(如苄星青霉素5万单位/kg,每周1次,连续3次),禁用四环素类(影响骨骼发育)。
肾功能不全者:需降低头孢曲松钠剂量,监测肌酐清除率。
复查与随访:监测疗效与复发
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RPR定量、TPPA定性),首次复查在治疗后3个月,之后每3个月1次,持续1-2年。若RPR滴度未下降≥4倍,提示治疗失败,需重新评估或复治;脑脊液异常者需排查神经梅毒。
日常防护:避免传播与促进恢复
治疗期间严格避免性生活,直至RPR滴度转阴;性伴侣需同时检查并治疗。
个人物品(毛巾、内衣等)煮沸消毒,衣物单独清洗,避免交叉感染。
增强免疫力:规律作息、均衡饮食,避免饮酒及过度劳累。
若出现头痛、视力下降等症状,警惕神经梅毒,需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