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可通过早期规范使用抗生素治愈,首选青霉素类药物,治疗需遵循早期、足量、规范原则,避免复发与并发症。
治疗核心原则
梅毒治疗以早期诊断、规范抗生素干预为关键。一期、二期梅毒(病程<2年)及时治疗可彻底清除螺旋体;晚期梅毒(三期梅毒、神经梅毒等)虽难逆转已损组织,但合理治疗可控制病情进展,降低致残风险。治疗需足量、疗程规范,避免自行减量或停药,以防耐药性及复发。
首选药物与替代方案
青霉素类为治疗梅毒的一线药物,苄星青霉素G(长效)、普鲁卡因青霉素G(中效)为临床金标准。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15天(适用于晚期梅毒)。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或阿奇霉素,需经医生评估后用药,严禁自行替换。
疗程与治疗阶段
早期梅毒(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G,每周1次,共3次;
晚期梅毒(三期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心血管/神经梅毒):普鲁卡因青霉素G15天,必要时间隔2周重复1疗程。
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RPR滴度、TPPA定性),评估疗效及病情变化。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梅毒:首选青霉素,禁用四环素/喹诺酮类(致畸风险),妊娠早中期治疗可阻断胎儿感染,产后新生儿需随访至18月龄;
HIV感染者:因免疫抑制可能影响疗效,需延长疗程(如1-2期梅毒可增至3个疗程苄星青霉素),每3个月监测血清学反应;
合并其他性病:需同时治疗淋病、衣原体等感染,性伴侣同治,避免交叉感染。
随访与预防
治疗后需定期复查:第1、3、6、12个月及2年时检测RPR/TRUST(定量)及TPPA,观察滴度下降至转阴(早期梅毒通常1年内转阴)。预防需坚持安全性行为,全程使用安全套,性伴侣筛查并同步治疗,避免多性伴及不洁接触,降低复发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