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心衰)分级以心功能受损程度及日常活动能力为核心,国际通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Ⅰ-Ⅳ级),用于评估病情、指导治疗及判断预后。
Ⅰ级(轻度)
日常活动不受限,一般体力活动(如正常步行、爬楼梯)不引发气短、乏力、水肿等症状,心脏功能代偿良好,无需特殊活动限制。
Ⅱ级(轻度受限)
日常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中等强度活动(如快走、提重物)后出现症状,休息后可缓解。需避免剧烈运动,减少体力消耗。
Ⅲ级(明显受限)
日常活动明显受限,低于日常水平的活动(如平地缓慢行走)即可诱发呼吸困难、乏力,休息后可部分缓解。需严格限制体力活动,定期监测心功能指标。
Ⅳ级(严重受限)
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静息状态下即有症状(如夜间憋醒、端坐呼吸),活动后症状加重,甚至卧床时也可能出现水肿、呼吸困难,需立即就医干预。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合并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症状可能不典型,需结合BNP/NT-proBNP、心脏超声等客观指标综合判断;治疗以利尿剂(呋塞米)、ACEI(依那普利)、β受体阻滞剂(美托洛尔)、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螺内酯)等为主,避免感染、过度劳累及高盐饮食,定期监测体重及水肿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