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过缓是指成人静息心率低于60次/分钟的心律失常,可由生理、病理或药物因素引发,需结合具体情况评估干预必要性。
定义与正常范围
正常成年人静息心率为60-100次/分钟,当心率持续<60次/分钟且节律规整时,称为窦性心律过缓;若节律紊乱(如不齐、停搏),则可能为其他类型心律失常。
常见原因
生理性因素:长期运动者、运动员或迷走神经张力高者(如睡眠时),可出现短暂心率减慢;病理性因素包括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障碍)、房室传导阻滞、甲状腺功能减退、高钾血症等;药物方面,β受体阻滞剂(美托洛尔)、钙通道拮抗剂(维拉帕米)、洋地黄类(地高辛)等可能诱发。
典型症状与风险
多数患者无症状,仅在心率显著减慢(<40次/分钟)时出现头晕、乏力、黑矇、晕厥,严重时可能诱发心绞痛、心力衰竭或猝死。病窦综合征患者若脑供血不足,还可能增加脑损伤风险。
诊断方法
主要通过静息心电图确诊,必要时动态心电图(Holter)监测24-48小时心率变化;结合心脏超声、甲状腺功能、电解质(尤其血钾)等检查,可明确病因。
处理建议与特殊人群注意
无症状且心率>50次/分钟者,定期复查即可;有症状或心率<50次/分钟时,需排查病因(如停用可疑药物、纠正甲减或电解质紊乱),必要时植入心脏起搏器。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服药人群(如β受体阻滞剂使用者)需密切监测心率,避免自行调整药物。




















